
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开云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竞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竞标的,后果自负。联系电话:。
(三)本项目分一个分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30;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13室。(宿城新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处,市儿童医院新院南侧。);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要求递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