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心开云于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9日,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河源市实施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经综合汇总,共收到相关意见2条,采纳2条。具体情况如下:
采纳。将住房已登记在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满24个月,修改为满12个月。
主办: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河源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管理维护:河源市政务数据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