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天水日报报道【天水融媒记者黄虹】9月21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优化调整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公积金政策,取消对“建成15年以上的房屋方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限制条件,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最高可一次性提取10万元。
调整后,缴存人在全市范围内任意一套新购住房或现有旧房装修,均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为10万元。每人或每个家庭10年内只能申请提取一次。
据了解,装修提取仅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办理时需提供所装修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提取人身份证、银行借记卡(I类卡);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须一并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银行借记卡(I类卡)。
政策明确三类情形不予办理该项提取业务: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账户处于冻结或封存状态的;作为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
缴存人可通过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等渠道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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