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讯 9月18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在常州增加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装修自住住房两种使用情形,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新政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
新政明确,常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提取总额不超过3000元。同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住Kaiyun股份有限公司房,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10万元。